白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已发布,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白城市本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至评价时点已有三年,结合征求政府各部门意见后,考虑土地供求关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现实情况,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工作依据
依据新《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0〕249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等。
三、工作原则
1、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
2、同地同价原则;
3、前后衔接、过渡平稳原则;
4、协调平衡原则;
5、公开听证。
四、工作方法
征地区片价测算以区片为单元进行。根据2019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0〕249号)“区片综合地价可以采取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等方法进行测算和比较”。征地区片原则上应在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
五、区片综合地价变化情况
白城市区片综合地价除白城市本级以外,其他区域均未发生变化,白城市本级中白城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西郊街道铁岭村在上一轮区片地价在属于三级区片,由于铁岭村在图乌公路东侧土地与纯阳村土地相邻,纯阳村图乌公路东侧为一级区片,区片等级跨度较大,所以白城经济开发区建议本轮调整中将图乌公路东侧铁岭村土地调整为一级区片(调整面积26.99公顷),图乌公路西侧、珲乌高速北侧铁岭村土地调整为二级区片(调整面积354.06公顷),珲乌高速以南铁岭村土地保留为三级区片。具体变化情况详见下图。
相关文件:
初审:周立辉
复审:武晶
终审:张国锋